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变革布置,推动商标注册变革,优化营商环境,进步公共服务水平,现对商标注册证发放方法来进行调整,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公告注册及其他商标请求发生的商标注册证,以纸件方法提交商标请求的寄发《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注册人按通知书指定网址和提取码,登录我国商标网获取电子商标注册证;以电子方法提交商标请求的登录商标网上服务体系获取电子商标注册证。电子商标注册证可自行检查和下载打印。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发放纸质商标注册证。
二、建立过渡期,2021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间,公告注册及其他商标请求发生的商标注册证,以纸件方法提交商标请求的寄发《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注册人按通知书指定网址和提取码,登录我国商标网获取电子商标注册证,一起寄发纸质商标注册证;以电子方法提交商标请求的发放方法暂时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