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股份: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 2025-04-29 17:32:44 作者:新闻中心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的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0,479,037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3,723,100股,应分配股数为606,755,9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3,040,171.65元(含税)。本次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因回购股份变动致使应分配股数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营氟制冷剂、氟发泡剂、氟化氢,行业情况具体如下:

  HFCs制冷剂为目前我国正在发展的第三代主流制冷剂,大多数都用在空调、冰箱、汽车等设备制冷系统。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我国HFCs生产量和消费量已于2024年以2020-2022年平均值为基础进行冻结,并于2024年对HFCs的生产和消费实行配额管理,将自2029年开始削减。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25年4月23日发布的《中国履行国家方案(2025—2030年)》,2029年1月1日前,HFCs受控用途使用量至少削减基线%,将优先在汽车、家电、工商制冷空调等重点行业开展削减活动。汽车行业自2029年7月1日起,禁止新申请公告的M1类车辆空调系统使用GWP值大于150的制冷剂;鼓励在电动汽车热系统领域开展自然工质制冷剂替代研发技术和应用。家电行业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HFCs为制冷剂的电冰箱和冰柜产品;自2029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用于国内销售的充注GWP值大于750制冷剂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除外;鼓励使用自然工质制冷剂。工商制冷空调行业自2029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充注GWP值大于750制冷剂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额定制冷量或制热量≤12kW)、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机组(额定制冷量或制热量≤12kW);禁止生产或新建、扩建充注GWP值大于2500制冷剂的其他制冷设备或制冷系统(蒸发温度-50℃以下设备除外);鼓励工业及冷链物流领域大中型制冷系统和轻型商用制冷设备使用自然工质制冷剂。

  2024年是我国HFCs制冷剂配额管理政策实施的首个年度,市场运行呈现出阶段性特征。第一季度,各类HFCs制冷剂产品价格普遍实现修复性上涨;第二、第三季度,市场进入结构性分化阶段,不同品种表现有所差异;第四季度,市场整体价格再度上扬,各品种价格普遍上涨。从市场区域来看,前三季度内贸市场表现优于外贸市场,而第四季度外贸市场多品种实现快速追赶,内外贸报价趋同上涨。据产业在线数据,HFCs主流制冷剂品种R134、R125、R32、R410的2024年全年均价分别较2023年上涨33.5%、49.3%、105.2%、69.3%。

  HCFCs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根据《蒙特利尔议定书》,我国于2013年正式实施HCFCs的生产和消费冻结,并对HCFCs的生产和消费实行配额管理,自2015年开始实施削减,至2025年削减基线年削减基线年以后完全淘汰。根据生态环境部于2025年4月23日发布的《中国履行国家方案(2025—2030年)》,2030年1月1日前,除保留少量用于满足制冷空调维修等用途的需求外,所有行业完全淘汰HCFCs受控用途使用。工商制冷空调行业HCFCs使用量在2025年至少削减行业基线日起,禁止生产以HCFCs为制冷剂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自2030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HCFCs为制冷剂的工商制冷空调设备。

  HCFC-22为第二代主流制冷剂,大多数都用在工商业、家庭空调系统及冰箱等设备制冷系统,由于主要增量市场被第三代HFCs制冷剂所替代,HCFCs制冷剂目前主要面向配套制冷设备的售后维修等存量市场,市场需求相对来说比较稳定。2024年,受到2025年削减预期影响,HCFC-22产品价格整体上行,据产业在线%。原料用途方面:HCFC-22作为PTFE的原料,应用于石油化学工业管道防腐、线缆绝缘阻燃材料、防粘层、医用耗材、建筑材料等领域;HCFC-142b作为PVDF的原料,应用于建筑涂料、光伏背板膜、锂电材料粘结剂、化工管道防腐、线缆护套、水处理膜等领域;受下游需求影响,前述原料用途产品的2024年价格表现较为平稳。

  HCFC-141b主要用作生产聚氨酯硬泡的发泡剂,下游市场包括建筑板材、房屋墙面保温防水喷涂泡沫、管道保温材料、家用电器(冰箱冰柜、消毒柜等)隔热层、冷藏集装箱、热水器等领域。2018年10月1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禁止生产以一氟二氯乙烷(HCFC-141b)为发泡剂的冰箱冷柜产品、冷藏集装箱产品、电热水器产品的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任何企业不可以使用HCFC-141b为发泡剂生产冰箱冷柜产品、冷藏集装箱产品、电热水器产品。2023年9月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禁止生产以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为发泡剂的保温管产品、太阳能热水器产品的公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不得使用HCFC-141b为发泡剂生产保温管产品、太阳能热水器产品。2025年4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履行国家方案(2025—2030年)》,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受控用途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除出口外,管控物质受控用途生产单位只能向已取得使用配额或已备案的销售、使用和维修单位销售管控物质。聚氨酯硬质泡沫行业自2026年7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HCFC-141b为发泡剂的产品。挤出聚苯乙烯泡沫行业自2026年7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HCFCs为发泡剂的产品。电子、仪器、机械设备、医疗器械等工业领域清洗行业自2026年7月1日起,禁止HCFCs作为溶剂和清洗剂使用。因此,HCFC-141b已进入产品生命周期的末期,即将退出市场。

  工业上常用硫酸和萤石粉作为原材料反应生产无水氟化氢,无水氟化氢是HFCs、HCFCs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同时也是氟化盐、氟精细化学品、氟聚合物等氟化工产品的重要基础原料。其水溶液氢氟酸大多数都用在金属、集成电路、显示屏、光伏等行业的清洗与蚀刻。氢氟酸价格受其供需格局、生产厂商开工率以及上游原材料萤石粉及硫酸价格的影响而上下波动。据百川盈孚统计,国内无水氟化氢产能371.5万吨,大多分布在浙江、福建、江苏、江西、内蒙、山东和河南等地。由于行业供应过剩的局面难改,而需求发力有限,供需关系持续错位,叠加原料端萤石粉及硫酸方面的不断施压,2024年国内氢氟酸企业的开工率一直处在中低位水平,行业利润较2023年显著降低。

  公司主要是做氟碳化学品和无机氟产品等氟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氟碳化学品最重要的包含氟制冷剂和氟发泡剂,其中氟制冷剂最重要的包含HFCs制冷剂和HCFCs制冷剂,大多数都用在家庭和工商业空调系统和冰箱、汽车等设备制冷系统;氟发泡剂主要是HCFC-141b,大多数都用在聚氨酯硬泡的生产。公司无机氟产品最重要的包含无水氟化氢、氢氟酸等,大多数都用在氟化工行业的基础原材料或玻璃蚀刻、金属清洗及表面处理等。

  公司HFCs制冷剂最重要的包含HFC-134a、HFC-125、HFC-32、HFC-143a等单质制冷剂以及R410A、R404A、R407C、R507等混配制冷剂。该类制冷剂完全不破坏臭氧层,是目前主流的制冷剂品种。其中,HFC-134a主要用作汽车空调系统的制冷剂,HFC-125、HFC-32、HFC-143a大多数都用在生产混合制冷剂,包括 R410A( HFC-125/HFC-32混合物)、R404A(HFC-125/HFC-143a/HFC-134a混合物)、R407C(HFC-125/HFC-32/HFC-134a混合物)等,其中R410A、R407C主要用作家用及工商空调制冷剂,R404A主要用作工商低温制冷剂。公司目前拥有HFC-134a产能6.5万吨(其中2024年度用于制冷剂的生产配额5.15万吨,占全国生产配额的23.88%)、HFC-125产能5.2万吨(其中2024年度用于制冷剂的生产配额3.15万吨,占全国生产配额的19.01%)、HFC-32产能4万吨(其中2024年度用于制冷剂的生产配额3.09万吨,占全国生产配额的11.27%)、HFC-143a产能1万吨(其中2024年度用于制冷剂的生产配额0.63万吨,占全国生产配额的13.81%),并以此为基础混配R410A、R404A、R407C、R507等混合制冷剂。HFCs制冷剂是公司目前最主要的产品。

  公司HCFCs制冷剂主要为HCFC-22,主要用作工商业、家庭空调系统及冰箱等设备制冷系统的制冷剂,也可用作生产聚四氟乙烯(PTFE)等含氟高分子化合物的原料;公司HCFCs制冷剂还包括HCFC-142b,也可用作生产聚偏氟乙烯(PVDF)的原料。HCFC-22和HCFC-142b属于ODS物质,我国已于2013年开始冻结其生产量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配额削减,其作为原料用途的生产量不受配额限制。公司现在存在HCFC-22产能1.44万吨(其中2024年度用于制冷剂的生产配额0.95万吨,占全国生产配额的5.29%)、HCFC-142b产能0.42万吨(其中2024年度用于制冷剂的生产配额0.17万吨,占全国生产配额的18.24%)。

  公司氟发泡剂产品为HCFC-141b,用作生产聚氨酯硬泡的发泡剂,主要使用在于保温板材、保温管材、墙面保温喷涂材料等领域,也能够适用于替代CFC-113作清洗剂,或作为生产聚偏氟乙烯(PVDF)等含氟高分子化合物和HFC-143a制冷剂的原料。HCFC-141b为ODS物质,我国已于2013年开始冻结其生产量并从2015年开始实施配额削减,其作为原料用途的生产量不受配额限制。公司现在存在HCFC-141b产能3.56万吨(其中2024年度用于发泡剂的生产配额1.45万吨,占全国生产配额的68.92%)。

  公司无机氟产品主要为无水氟化氢(AHF)和氢氟酸(BHF)。无水氟化氢是氟制冷剂、氟聚合物、氟精细化学品、氟盐等所必需的氟来源,是氟化工行业必不可少的重要原材料。氢氟酸为无水氟化氢的水溶液,具有强腐蚀性,能迅速腐蚀玻璃等含硅材料,大多数都用在金属清理及表面处理以及集成电路工业中芯片、液晶显示器(TFT-LCD)行业中玻璃基板及太阳能电池行业中硅片表面的清洗与蚀刻。公司现在存在无水氟化氢产能22.10万吨,主要作为配套原料用于公司氟制冷剂和氟发泡剂的生产,在满足自用的前提下对外销售,并依据市场行情做好供产销平衡。

  公司产品为连续性生产,采取“产供销结合,适时调控产销量”的生产模式,即考虑原材料供应、商品市场销售及公司产能情况制定生产计划。

  公司生产中心每年组织编制《年度目标分解(业务计划及重点工作规划)》指导全年的生产经营活动。营销中心依据市场销售预测、产品营销售卖合同,考虑库存情况,于每月定下月的销售计划,经副总经理批准后,发放到生产中心,生产中心结合车间的生产能力,依据销售计划定制月度生产计划,生产计划做好后发至相关单位作为采购、生产等的依据。每周公司生产中心、采购中心、营销中心等部门召开产供销协调会议,适时调整月度生产计划并制定周生产安排。

  公司具有完整的销售业务体系,由营销中心负责公司产品的产销平衡、市场统筹等销售综合管理,营销中心下设综合部、市场部、国内贸易部、国际贸易部。公司子公司三美销售负责三美股份、江苏三美、东莹化工所生产产品的销售;重庆信辰负责国内西部市场的开发建设;上海氟络负责东南亚市场的出口贸易及国内“三美牌”汽车制冷剂的品牌建设与销售;三美制冷负责“三美牌”家用空调制冷剂市场的品牌建设与销售;广东氟润负责广东省市场的市场开发建设。

  公司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建立了广泛的客户群体,形成了稳定的销售经营渠道。公司产品营销售卖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模式。

  公司依据自己业务需要由采购中心寻找合适的供应商,通过对多个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状况、产品价格等方面考虑评定选择正真适合的供应商,建立《合格供方名录》。采购中心根据《月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申请单》,并按计划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合格供方。采购中心依据市场信息进行比价采购,与供应商签订的具体采购合同内容有采购金额、数量和供货日期,其中采购价格采取协商及招投标的方式参照市场行情报价确定。货物经质检部门验收后入库。

  公司深耕氟化工领域,已形成无水氟化氢与氟制冷剂、氟发泡剂自主配套的氟化工产业链,并成为行业内主要的供应商。公司现在存在HFC-134a产能6.5万吨、HFC-125产能5.2万吨、HFC-32产能4万吨、HFC-143a产能1万吨,拥有AHF产能22.10万吨,HFCs制冷剂和AHF产能位居行业前列;根据生态环境部公示的2024年度HFCs生产配额情况,公司HFC-134a、HFC-125、HFC-32、HFC-143a作为制冷剂用途的生产配额分别为5.15万吨、3.15万吨、3.09万吨、0.63万吨,占全国生产配额的占比分别是23.88%、19.01%、11.27%、13.81%。此外,公司现在存在HCFC-22产能1.44万吨、HCFC-142b产能0.42万吨、HCFC-141b产能3.56万吨,其中根据生态环境部公示的2024年度HCFCs生产配额情况,公司HCFC-22、HCFC-142b、HCFC-141b作为制冷剂或发泡剂用途的生产配额分别为0.95万吨、0.17万吨、1.45万吨,占全国生产配额的占比分别是5.29%、18.24%、68.92%。基于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和行业地位,公司先后参与了工业无水氟化氢、工业氢氟酸、汽车空调用1,1,1,2-四氟乙烷(气雾罐型)等7个国家标准的制订、修订,为上述7个现行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第一季度(1-3月份) 第二季度(4-6月份) 第三季度(7-9月份) 第四季度(10-12月份)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胡荣达、胡淇翔、武义三美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且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胡荣达、胡淇翔为父子关系,并于2016年6月 28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处于有效期内;胡荣达、胡淇翔共同投资设立武义三美投资有限公司,其中胡荣达出资 7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胡淇翔出资30%并担任监事。 (2)胡荣达、胡淇翔、武义三美投资有限公司与上述另外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另外的股东之间是不是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另外的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3,953.60万元,同比增长21.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853.66万元,同比增长178.4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886.39万元,同比增长46.52%;截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44,117.73万元,同比增长9.31%。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